中機電協字[2017]9號
各分支機構(分會、專業委員會):
為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對所屬分支機構各項工作的系統化、規范化和制度化建設,充分發揮分支機構負責人(會長)在任期內的職務作用,以便于更好的部署、規劃發展的任務和方向。實踐證明分支機構負責人(會長)輪值形式,目前不適應我會分會的發展。經會長辦公會研究決定,自2017年3月份起,協會所屬分支機構不再實行輪值制度。要從本行業內推薦出具有一定經濟實力、專業水平、經營規模、對外有較大影響力的企業;企業負責人有較強的政治意識、組織協調能力、敢于擔當、熱愛本行業工作、有事業心、責任心、愿意為會員服務的,推薦出這樣的候選人進行考察后,作為分會負責人(會長)人選,通過選舉產生分會長,每屆四年。
中國機電產品流通協會
2017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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