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
為了認真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入推進《不忘初心、牢記使命》教育,更加規范開展工程機械信息采集工作,經協會第八屆三次常務理事會研究,一致同意對“工程機械綜合服務工作委員會”進行整改,變更為“工程機械信息采集服務中心”,副會長吳杰生兼中心主任,管清海、張大峰、馬振為副主任。該中心作為協會秘書處內設部門,不再作為協會的分支機構。具體整改措施如下:
一、即日起,撤銷協會及工委會對所有省、市信息采集單位的授權,原授權文件、授權證書停止使用,不再具有授權效力。
二、協會制定《中國機電產品流通協會工程機械信息采集工作規程》(以下簡稱工作規程)對信息采集工作進行規范管理。
三、對自愿申請參加工程機械信息采集的單位按照《工作規程》進行授權。新授權的工程機械信息采集單位要嚴格執行《工作規程》。
四、自愿申請信息采集的單位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一定經營規模、從事工程機械相關業務、合法成立并有效存在的獨立法人實體。
2、有獨立的辦公場所。
3、公司法人無犯罪記錄。
4、具有為國家、社會、業主服務意識的協會會員。
五、對自愿申請參加信息采集的單位以地市級為單位授權,原則上不設省級單位授權。
六、協會將設立省級區域義務聯絡人方式,挑選責任心、組織能力、業務能力強,樂于奉獻的地市授權單位負責人擔任。聯系人不在信息采集工作方面收取任何費用。
七、對以往省級授權單位,如愿繼續按省區域授權管理模式進行信息采集工作,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該省級授權單位必須實際開展一個地市級區域的工程機械的信息采集工作。
2、該省區域已開展信息采集的地市級單位數量必須超過三分之二。
3、該省區域內原開展信息采集的地市級單位,如自愿按原省級管理模式開展工作,必須與省級簽好雙自愿協議書并向協會寫出自愿承諾書。
4、該省級授權單位在信息采集過程中不能收取地市級任何費用。可在服務項目上經雙方協商收取服務費用(如:上保險、油料、配件、修理、找項目、安全教育培訓等方面)。
5、該省授權單位如出現以下任一情況,協會不再給予以省級授權單位開展工作的管理模式:(1)自通知發布之日起15天內,未與該省區域內所有原開展信息采集工作的地市級簽訂協議。(2)自通知發布之日起,該省區域內三家以上(含三家)原地市級采集單位向協會提交書面反對意見的。
八、協會鼓勵并支持各省不以協會名義獨立進行信息采集工作,如愿與協會共享信息采集數據,可另行協商。
九、工程機械信息采集工作實行“雙自愿”原則:信息采集單位自愿申請、工程機械機主自愿接受信息采集。
十、進行工程機械信息采集工作的被授權單位要嚴格執行如下要求:
1、協會對信息采集人員的工作服裝不作統一制式要求。但著裝樣式不得模仿政府工作制服,避免產生混淆影響。
2、信息采集工作辦公場所要遵循經濟、方便、實用的原則,嚴禁模仿政府辦公場所配置,不得懸掛與公司名稱不一致的銘牌。
3、信息采集業務開展的宣傳要求真務實,不得虛假宣傳誤導業主。按照自愿原則與機主簽訂自愿承諾書。
4、授權會員單位必須以公司形式自行開展信息采集工作,不得再授權其它單位。不得以任何方式變相收取代理費、保證金。
5、信息采集所需的號牌、證件由協會統一制作、蓋章發放。牌證定制數量與信息數據要統一。
此通知,請自愿進行工程機械信息采集工作的相關單位到協會洽談授權事宜。
協會聯系電話:010-68020880
中國機電產品流通協會
2019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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